制造5死滅門慘案,!經(jīng)最高法院核準:呂某某已被押赴刑場執(zhí)行死刑
經(jīng)最高法院核準,,2023年4月13日,內(nèi)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?qū)ψ锓竻文衬瞅灻髡恚焊靶虉觯瑘?zhí)行死刑。檢察機關(guān)依法派員臨場監(jiān)督,。
2020年10月16日,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一審公開宣判:被告人呂某某犯故意殺人罪,,判處死刑,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。被告人呂某某不上訴,、人民檢察院不抗訴,。內(nèi)蒙古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,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,。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,,第一審判決、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,,證據(jù)確實,、充分,定罪準確,,量刑適當,,審判程序合法,依法核準對呂某某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,。
呂某某因與妻姐夫高某1的經(jīng)濟糾紛,,經(jīng)常與妻子段某1發(fā)生爭吵。被告人呂某某因疑心被害人段某1與高某1有不正當男女關(guān)系,曾遭到妻姐段某2當面責打與辱罵,,被告人呂某某遂懷恨在心而意圖報復被害人高某1全家,。2020年6月2日21時30分許,,被告人呂某某確認被害人高某1一家四口人均在家中后,,于22時許,回到自己家中,,徒手殺害了妻子段某1,。次日凌晨5時許,被告人呂某某進入被害人高某1一家居住的小區(qū),,躲藏在該小區(qū)3樓南戶門口伺機行兇,。約7時許,被告人呂某某趁被害人高某1打開房門外出之際,,用尖刀高某1殺害,。然后進入高某1家中,相繼殺害了被害人段某2及女兒高某2,、兒子高某3,。最終致5人死亡。
呂某某目無國法,,為泄私憤,,故意徒手或持刀非法剝奪他人生命,造成五人死亡的嚴重后果,,其行為構(gòu)成故意殺人罪,。其以被害人存在過錯為由,使用犯罪手段懲罰他人,,其有預謀的實施暴力犯罪,,且犯意堅決,時至今日仍無任何悔罪表現(xiàn),,犯罪情節(jié)特別惡劣,,罪行極其嚴重,社會危害性極大,。
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(zhí)行死刑前,,安排呂某某會見了近親屬,充分保障了被執(zhí)行罪犯的合法權(quán)利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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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,、環(huán)球網(wǎng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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